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六条措施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切实巩固防控成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出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六条”措施:
一、所有入礼人员,一律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落地检”。
二、所有来礼返礼人员一律提前3天报备。
三、所有高中风险区来礼返礼人员,一律落实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应集中隔离。
四、对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一律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村组(社)、居民小区人员一律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集性活动一律由属地乡镇审批,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以内,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
六、城区一律实行居民小区网格化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农村一律实行一村(自然村)一路口,网格化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全县所有乡镇集市、KTV、酒吧、慢摇吧、夜市、烧烤店、茶馆、棋牌室、洗(足)浴店、网吧、影剧院、健身房、旅行社、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九、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原则上一律不得离礼,确需离礼的要严格报批,返礼后居家监测、三天两检,中高风险区返礼人员集中隔离7天。
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一律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并执行“一扫三查”和“落地检”。
十一、居民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赋码管理。
十二、公职人员、执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
十三、生产经营性场所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十四、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程序的,一律严肃查处。
十五、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影响的,一律严肃惩处。
十六、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十六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礼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8日
原标题:《礼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十六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