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榜样司法战线上的铿锵玫瑰记礼

                            

任晓黎,女,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年学校毕业后分配至礼泉法院工作,先后在南坊法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从事案件审理、审判管理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先后担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负责人、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为礼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晓黎同志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在近三十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无论在审判岗位还是审判管理岗位上,任晓黎同志都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共党员,她爱岗敬业,始终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用长久的坚持和深入的思考钻研拓新,坚守着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她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法院,她以不能让头顶的国徽减色、不让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向人民递交了一份优异的答卷。任晓黎同志在工作中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员。年被评为礼泉县“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年被评为礼泉县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年初,任晓黎被安排在南坊法庭工作,山区自然环境差,交通不便,农村出身的她面对这些没有气馁。她积极主动向身边的老同志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前辈们请教,努力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件结合起来。她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有所欠缺时,积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和西北政法学院函授学习,取得了法律专业大学学历。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她总是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她深知自己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让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民事案件大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这些小事对每个普通老百姓来说又是天大的事,必须认真对待,丝毫不能马虎。

任晓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宗旨,办案过程尽量做到将情法理融为一体。她至今仍记得参加工作第二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和同情心过度,被当事人利用,给法庭的同志们带来麻烦,至今成为当时同院办公的镇政府同志们的笑谈。事情是这样的,原告李某(女)起诉与被告张某(男)离婚,第一次接待李某时,李某怀里抱着刚满一周岁的孩子哭诉,张某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她是高考失利后一时糊涂嫁给张某;张某没有家庭责任感,也时常不沾家,不知在外都干什么事,婚初对她还过得去,有孩子后对她们母子不闻不问,她因孩子小不能出去工作,母子生活陷入困境,她被迫无奈才起诉离婚;同为女人,又是刚参加工作的未婚女同志,在李某哭诉过程中,作为承办人的任晓黎一边劝慰一边强忍愤怒,时而还陪着泪目,最后李某被劝和回家;半个月后,李某又带着孩子来到了法庭,接待过程中,李某提出她需要上厕所,希望法庭照看一下孩子,这么简单的请求,一般人遇到都会答应何况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李某将孩子留在法院自行外出,不知去向;法庭三人将哭闹的孩子哄睡,孩子尿湿了庭长的床单;黄昏时仍未等到李某归来,庭长派任晓黎和另一名同志将孩子送到李某娘家,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交给了李某的母亲抚养。因为这起案件,她学会了如何安抚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明白了当事人的话不能一概听信、当事人的请求不能无条件的满足、办理任何一件案件都要有风险意识、遇到特殊案件要提前制定预案等工作经验。

任晓黎在从事案件审理的二十五年中,除办理少量的刑事、行政发回重审案件外,主要担任承办民事一审案件的工作,每年结案数量均名列全院前列,她所承办过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

年底,任晓黎因身体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员额法官,年7月她彻底离开她热爱的审判岗位,专门从事审判管理工作。岗位变动,她的工作热情和初心不改,她充分利用自己-年从事审判管理工作时积累的经验,结合新的审判管理工作要求,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在她和审管办另外两名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审管办克服事多人少的困难,礼泉法院的审判质效工作在全市位列第一梯队、营商环境、司法统计等各项工作佳绩频传。

任晓黎同志刚正不阿,廉洁司法。她深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廉政问题会给我们的司法形象带来毁灭性的影响。因此,她始终告诫自己,要坚守两袖清风之信念,每年都要和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参加单位组织的廉政教育学习,组织部门同志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及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干警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做到了零违纪。

.

任晓黎同志始终奋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守护着伟大的司法公正。她深知,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就是选择了神圣,选择了这份任重道远的事业就是选择了寂寞,在她近三十几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他奉献了青春贡献了力量,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新时期,她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礼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司法战线上的铿锵玫瑰——记礼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任晓黎》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519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