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相继发布通告,有奖征集疫情防控线索。详情如下:
洛南县
关于洛南县疫情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鑫元科工贸公司党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洛各单位:
一、凡近14天内在上海市、吉林省、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滨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有过工作、生活、出差、探亲、旅游等活动史的来洛返洛人员,应积极主动到当地镇政府(办事处)、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并如实提供行程信息。
二、在当地镇办、村(社区)干部排查核实中,对不据实登记报告或不配合排查核实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来洛返洛人员要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于黑车运营、乘客翻越护栏或通过服务区逃避检查的行为坚决实施依法打击。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及时举报来自上海市、吉林省、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滨州市等疫情高流行地区且不落实防控措施人员。对群众的举报,相关部门将快速调查,举报属实,将从严处置。
五、举报人员提供的疫情线索,由所在地镇办政府负责核实,经查证人员信息属实,且属于未掌握的人员,给予奖励元,并严格做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
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9日
丹凤县
关于有奖举报疫情线索的通告
(第12号)
近期全国各地疫情散发、多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确保丹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有奖举报疫情防控线索的办法。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向县公安局举报近期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上海、吉林、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滨州市等疫情高流行地区来丹返丹,且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镇(办)报告,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2.向县公安局举报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高流行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3.向各镇办举报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4.向县经贸局、县市监局举报非法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品销售、加工、运输等行为的主体,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5.向各镇办、县市监局举报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举办或参与各类聚餐、聚会活动的主体,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6.向各镇办、县防控办行业组举报未严格落实“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歌厅、浴场、理发美容店、企业、工地等各类经营主体和场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7.向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举报未严格落实“卡码联查”的出租车、顺风车、公共交通车辆、非法营运车等车辆,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8.向县文旅局举报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仍在营业的网吧、棋牌室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以及到上述场所进行消费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元。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发现上述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当面等方式,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居住地、单位名称及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报告至相应部门核查。
1.部门联系方式
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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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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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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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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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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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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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办联系方式
龙驹寨街道办:-
商镇:-
棣花镇:-
竹林关镇:-
峦庄镇:-
蔡川镇:-
庾岭镇:-
武关镇:-
铁峪铺镇:-
花瓶子镇:-
寺坪镇:-
土门镇:-
三、相关要求
1.县防控办、相关部门及各镇(办)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