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滨海中队在辖区莱青路路口设岗,重点查处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3时55分许,驾驶员纪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H号的小型越野客车沿着莱青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正在执勤巡逻的民警查获。经检测,纪某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63mg/ml,已经到达酒后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将纪某某的机动车暂扣,并作出罚款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行政处罚。12月12日下午,蓝鳌路中队组织警力在湘江二路与大庙山一路路口,严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5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UMB的白色传祺吉普车,沿湘江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查车点发现有交警执勤时,立即掉头准备逃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杨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显示为4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某称:自己在今年2月份因酒后驾驶已经被处理一次了,害怕再被查到就得拘留了,看到交警查车就赶紧走,没想到还是被查获。驾驶员杨某某将被处以一千元罚款,拘留十日以下和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来源:半岛都市报墨城新闻
责任编辑: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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