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养殖户将两头死猪随意丢弃在路边河道内,日前,被执法人员罚款元,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日前,青岛市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一养殖户驾车随意弃置死亡生猪于路边河道内。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展开调查。最终经畜牧中心动监站官方兽医流行病学调查,排除了因重大动物疫情导致生猪死亡的可能性,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对现场遗弃的病死动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处以罚款元。经查,该养殖户从事生猪养殖,当日早晨在猪舍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生猪2头,因不知如何处理,便运输病死生猪随意丢弃于河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养猪户,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可能携带病原体,随意弃置病死动物行为,不仅会造成动物疫病的扩散和环境污染,还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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