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纪委监委网站14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咸阳市委批准,咸阳市纪委监委对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海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申海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申海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纪法意识淡漠,底线原则失守,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咸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海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咸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申海民简历
申海民,男,汉族,年12月生,陕西泾阳人,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
年7月至年2月任泾阳县泾河苗圃林业技术员;
年2月至年10月任泾阳县林业规划办公室林业组工作人员;
年10月至年4月任泾阳县多经局林牧组组长、园林组组长;
年4月至年9月任泾阳县农牧林业局林业办干部;
年9月至年7月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年7月至年7月任泾阳县多经办干部;
年7月至年7月任泾阳县人劳局政秘股股长;
年7月至年11月任泾阳县人劳局副主任科员;
年11月至年11月任泾阳县人劳局副局长;
年11月至年4月任泾阳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志办主任;
年4月至年1月任泾阳县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招商局局长;
年1月至年9月任泾阳县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9月至年9月任泾阳县县长助理,县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9月至年8月任泾阳县副县长(年9月至年7月在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年8月至年12月任礼泉县副县长;
年12月至年9月任礼泉县委常委、副县长;
年9月至年8月任咸阳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大项目办副主任(正县级);
年8月至年6月任咸阳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大项目办主任;
年6月至年3月任咸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3月至年1月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年1月至年3月任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年3月至年10月任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10月被免去中共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职务。
年12月经咸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申海民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并依法终止其市八届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