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示陕西法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接下来,

礼泉检察带您回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总体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恶案件7案57人,批捕51人,取保候审6人,移送起诉57人。其中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起诉至县法院3案2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案9人,移送乾县院审查起诉1案8人,经审查有2案19人未认定为恶势力案件,以普通刑事案件起诉。起诉的景某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韩某等8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李某等9人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3起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起诉的全部案件未出现改变定性情况。

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并已判决,全部实现存量清零。涉及检察环节的“六清”行动圆满完成。先后有1份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2份检察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同时被授予检察建议工作先进单位,2个集体、6名个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有力确保了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和圆满收官。

主要措施

一是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专业化办案团队或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确保将每一起黑恶案件办成铁案。

二是严格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标准,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严格执行涉黑案件统一由省检察院把关、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把关的要求。属于黑恶案件的一个都不放过,不属于黑恶案件的一个都不凑数,坚决做到案件办理的客观公正。

三是持续提升案件质效。凡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后一律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案件移送起诉前,坚持与公安、法院进行会商,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分析研判,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在每一起黑恶案件办理中能做到“快、准、稳”。制定了《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礼泉县公安局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前、诉前协调会商机制的意见》《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礼泉县公安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实施意见》,为“六建”工作及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积极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主动与其他行政机关配合协调,形成治乱合力。结合所办案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开展“一案一整治”活动,已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发出涉及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4件,对在专项斗争中的行业乱象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年至今我们及时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了工作简报30余篇,通过我院官方网站、、等“两微一端”和宣传展板、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公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举报电话,共推送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内容共计50余篇。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扫黑除恶宣传和民情大走访、文艺宣传、“五必访”等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标语、横幅等40余条,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发动,有效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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