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礼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第13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添加剂、微生物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陕西省礼泉县西张堡华飞粮油干鲜菜店销售的小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32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陕西省礼泉县西张堡华飞粮油干鲜菜店销售的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75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礼泉蜀儿郎餐饮店消毒的漏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礼泉蜀儿郎餐饮店消毒的茶杯,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礼泉蜀儿郎餐饮店消毒的汤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礼泉蜀儿郎餐饮店消毒的花碟,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礼泉蜀儿郎餐饮店消毒的料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礼泉城关曹全来生鲜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88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