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礼泉县司机白某,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将男子刘某撞倒。医院,趁机溜走,而刘某经医治无效死亡。年7月27日,陕西礼泉县检察院披露了这起事故的详情。
白某49岁,家住陕西礼泉县。
案发当日18时许,白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礼泉县村通村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到村广场门前,因操作不当车辆不慎冲出路外,将道路北侧广场门前倚靠在自行车后座上的被害人刘某撞倒,致刘某受伤。
后白某乘坐“”医院救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直至被抓获,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礼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白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白某违法驾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在案发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礼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