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
登记的通告
为进一步明晰农村不动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84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区域
礼泉县辖区城镇建成区以外,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及宗地内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
二、登记时间
年1月1日--年6月30日。
三、登记条件
(一)纳入登记范围的情况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具有合法权属来源,登记材料齐全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宗地内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予以登记。
(二)不得纳入登记范围的情况
1、经批准纳入征收、拆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集体建设用地整治范围的;
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
3、无合法来源,登记材料缺失或提供登记材料不齐全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登记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四)房屋建设符合村镇规划的相关材料;
(五)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六)市、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七)市、县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八)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九)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十)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等。
五、资料报送地点、方式
(一)资料报送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二)资料报送方式:调查单位及调查登记人员现场调查时提交。
六、收费标准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群众承担10元证本费。
七、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礼泉县人民政府
年12月30日
[网络编辑:自然资源局]
作者/来源:礼泉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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